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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1/2页)
从十六岁起就计划离家的丹尼尔。 不肯成为黑手党的丹尼尔。 演奏小提琴的丹尼尔。 拿了哈佛商学院全额奖学金的丹尼尔。 在哈佛念书的三年里一次都没回过芝加哥的丹尼尔。 不接达蒙电话的丹尼尔。 哈佛在波士顿。波士顿离芝加哥一共有1233公里。1233公里的路程记录了两年没回家的丹尼尔和一个月总要暗地里去几次哈佛的达蒙。 219公里记录了丹尼尔和达蒙三年的距离。 后来迎来短暂的不欢而散的相聚,达蒙在谈完一笔来自土耳其的军火生意后乘坐的直升机被袭击,爆炸让尸体都不见踪影。 达蒙没想过能活下来,死里逃生回来后他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治疗,阿什顿家族的每个成员都在欢迎他,对他的归来欣喜若狂,天知道当他得知自己居然还被立了个坟的时候有多觉得cao蛋。 连一向铁血无情的阿什顿家族的教父,他的父亲比利·阿什顿都罕见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干得不错,达蒙。” 老天,干得不错。 达蒙没想过这辈子还能从老比利嘴里听到这句话。他一直都知道,比起儿子,教父更喜欢外孙。而达蒙,远远不是能成为教父的材料。 花园里家族的孩子跑来跑去,阳光灿烂明媚,种满了果树的花园里,十六岁的丹尼尔拿着小提琴曾在阳光里站定并完整地演奏出一首D大调卡农,那个时候的阳光把少年的脸孔照得不见丝毫阴霾,好看得不可思议。这个突如其来的回忆几乎是瞬间就安抚了达蒙不停颤抖的左手,达蒙·阿什顿的人生一直是服从父亲,以及暴力的铁与血,他不懂艺术,也厌恶附庸风雅,因为那实在娘炮,在不用握枪的闲暇时间里他的消遣只有烟、酒、酒吧,女人,或者跟谁打一架,你要他去剧院里听歌剧他宁愿去和条子火拼,但他却记住了他的外甥,丹尼尔在他面前用那把脆弱的小提琴演奏的每一支曲子。 “我的外甥,丹尼他在哪?还在波士顿吗?他知道我死了是什么反应?”达蒙终于问起旁人,眼皮都没抬,但不断吸烟的动作昭示了他的心情。 其实这才是达蒙最想知道的。 查尔斯一直是阿什顿家的军师,他看着坐在暗色的皮质沙发上的达蒙依然高大挺拔,对于黑手党来说,达蒙长得过于英俊了,他甚至不是个不说笑的人,此刻他一只脚搭在另一只腿的膝盖上,眉头随时皱着,比过去任何时候都看上去更加烦躁不安,他指尖夹着一支燃了一半的香烟,随着他缓缓吐出的烟雾,只有香烟燃烧的声音和偶尔传来的微风低语。 他们都知道教父已经老了,达蒙就是唯一的继承人,是他们阿什顿家族的第二代教父。 如今死里逃生的达蒙对自己那段经历绝口不提,查尔斯明显察觉到达蒙一定遭遇了什么,那遭遇让那双绿色眼睛里深埋着某种惊人的恐惧和痛苦。 那遭遇居然让一向蛮横的达蒙显露出脆弱。 对于父母双亡的外甥丹尼尔,达蒙担任了第一监护人的责任。 他们相处得太久,他们是所有亲近关系的综合体,在这个偌大的家族里他们二人的依赖关系显得格外亲密。 一旦在一起就一秒都不分开,一旦分开就是死活不见面,可是丹尼想要的一切他都想满足,都愿意满足,都能够满足,哪怕是要他再一次经历一遍每月一次驱车到哈佛,坐在车里抽烟抽到太阳从西边落下再从东边升起。 他曾以为这个世界上没什么是属于自己的,只有丹尼尔是属于他的,结果后来也证明了是自己的一厢情愿。 他知道他不能去回忆这些,否则就又是一场心痛如绞。 达蒙死后第三年,丹尼尔准备订婚。 不再有黑手党的生活。 事业有成。在资本市场翻云覆雨的生活。 他还有了温柔漂亮的女友。是个omega,叫做安德莉亚,在画廊工作。达蒙死后第二年他就标记了安德莉亚。丹尼尔从高中到大学交过的女友并不少,每一段恋爱也都无疾而终,当然不会有标记这种东西存在,alpha顺从天性与omega结合,zuoai,但他总能克制自己不会做到标记那个地步,和他交往过的omega都会被他的绅士风度迷住。 他没有标记过任何omega。 安德莉亚是例外。 算了,现在什么都是例外。从达蒙死后起。 丹尼尔远离了阿什顿的家族生意。如他从十六岁起就许下的心愿,他的计划一直是这样的,并这样实施。做个除黑手党以外的人。 他现在不叫丹尼尔阿什顿,他有了新名字叫丹尼尔·道森,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工作,小有名气。阿什顿家的人总算没有再来打扰他了,阿什顿的腐烂与荣光他都不想理睬。他每天早上都很固定的上班下班,非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就是他偶尔会翻一下自己的日程规划表,并近乎苛刻地审视哪里是否有差错。 华尔街是一片最难窥其细节的森林。在经历了轰动世界的股市大崩盘后,迎来了六十年代,后来有人曾称这个年代为“沸腾的年代”,属于年轻人革命、增长和绩效理念、投资快枪手和共同基金的10年,见证了新股风潮、创造性会计、投资明星层出不穷以及联合企业的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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