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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第2/3页)
妃,前些日子叶才人生了病,贵妃放言,谁要是敢给叶才人看病,就是跟她青鸾宫过不去。” “贵妃之上还有皇后,皇后作为后宫之主,难道就任由贵妃怙势凌弱吗?” 回话的侍卫左右瞅了瞅,确认没旁人后才道:“医仙前辈有所不知,皇后娘娘向来不过问后宫之事,执掌六宫的大权一直在贵妃手上。” “这后宫但凡有人敢跟贵妃做对,以后就别想有好日子过了。” “这件事,皇帝知情吗?” “张福公公曾在陛下跟前提过一嘴,可陛下说……” 侍卫欲言又止。 “说下去。” 侍卫吞了吞唾沫,“陛下说,正好给他养的金鹰换换口味。” 宫外百姓安居乐业,邻里乡亲和睦共处,后宫中却是波谲云诡,乱象丛生。 花姚沉默良久不说话,最后只叹息一声。 “人间的帝王,竟如此薄情。” “在其位谋其职,为人医者,治病救人是我的本分,带路吧。” 花姚去了落雨轩才知道,皇帝的后宫中有男有女,这个叶才人,就是个实打实的男儿。 缠绵病榻的人被折磨的神志不清,似瞧见柳昏花暝中,有人踏着薄雨而来。 他来了,病就好了。 “本来只是寻常风寒,拖的时间久了,硬生生把小病拖成了大病。” “按我开的这副药方,每日一剂,水煎服三次,七日之内必能痊愈。” 服侍叶才人的小太监仔细记下。 见医仙叮嘱完并不走,而是在药箱里翻找什么,过了一会儿,那只如玉的手朝他递来一盒药膏。 “这盒金疮药是我闲暇无事时调制的,将它涂抹在伤口处,能起到活血化瘀。” “奴才是个卑贱的阉人,怎能用这么贵重的药物。” “这膏药并不贵重,给你就拿着吧。” 小太监小心翼翼收下那盒膏药。 “多谢医仙出手相救,奴才感激不尽,来世就算是做牛做马也要报答医仙恩情。” 行医这么些年,花姚听到过无数遍与之类似的话,花姚也总是会回同一句话。 “你长命百岁,便是对我最好的回报。” 是夜。 山风轻袭,竹影依旧。 有人踏月而来,裹挟着玉兰的清香,却不见花影。 “跟我去一个地方。” “哪里?” “御花园。” 花姚有些犹豫。 “不妥,御花园是皇帝和妃嫔才能去的地方,我们私自前往,岂不是犯了掉脑袋的大罪?” “今晚御花园无守卫看守,不会有人发现。” 赫连辰环抱双臂似笑非笑。 “怎么,不敢?” 那声音中带着毫不遮掩的揶揄,明知是激将法,花姚还是忍不住着了他的道。 “你一个小侍卫都不怕,本医仙有什么好怕的?去就去。” 赫连辰往他身上披了件狐裘。 1 “这是陛下赏的狐裘,我不需要。” “那……谢了。” “这根竹杖就别带着了,声音太大容易引来巡逻的侍卫。” 赫连辰将花姚的竹杖放在一边,本是打算让花姚跟在他身后,不等话说出口,花姚就握住了他的手。 “我看不见,麻烦你了。” 花姚的手很凉,五指修长匀称,触感细腻似冷玉。 赫连辰不经意间搭上他的脉搏,便是他不懂医术,也能察觉到花姚脉象虚弱,五脏六腑皆呈衰竭之势,几乎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 若是寻常人,恐怕连抬一下胳膊都费力。他能好端端的立在这里,应该是全凭药物吊着一口气。 “不去了,你的身体不易走动,早些回去休息吧。” “你既然答应了带我过去,就不要失言。” 1 花姚紧握着他的手不肯松开,语速也比平时快了不少,“药医不死病,佛度有缘人。这不是可以治好的病,吹风与不吹风,走动与不走动,不会让这身子好几分,也不会让这身子坏几分,你不必介怀。” “再者,便是我久居床榻就能多得几年寿命,却要让我将本就短暂的生命尽数浪费在方寸之间,有什么意义?” “若是……” 花姚突然松了手,声音低到尘埃里。 “我是个盲了眼的废人,你若是嫌弃我累赘而心生悔意,我不怪你。” “……” 赫连辰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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